发布时间:2026-01-29作者: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室审核: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室
各科室、空港分院、田阳分院,全体干部职工:
为进一步畅通纪检举报渠道,深入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,持续强化风险防控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举报方式
(一)来信举报: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10号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室(邮政编码:530011)
院内举报信箱位置:
1.B座1楼3号梯后院务公开栏旁
2.A座1楼职工电梯口院务公开栏旁
3.体检中心办公楼1楼楼梯口旁
(二)来访举报: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10号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体检中心西4楼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室
(三)电话举报:0771-12388
二、受理
(一)受理范围
1.党员、党组织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。
2.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委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。
(二)不予受理范围
1.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。
2.依照有关规定,属于其他单位或部门职责范围的。
3.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。
三、其他
提倡实名举报,实名举报须完整准确填写联系方式,以便工作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反馈处理结果。举报内容应明确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证据及涉及人员等要素,力求详尽。
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室
2026年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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