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〔2025〕5号)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、自治区财政厅、自治区医保局、自治区中医药局、自治区疾控局《关于印发<规范全区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桂卫财审发〔2025〕4号)的文件精神,遵循“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”原则,自2025年6月30日起,我院对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进行调整。现将我院部份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公示如下:
一、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额度
以下病种预交金额度根据 2022-2024年我院次均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部份平均值核定。
二、注意事项
(一)以上住院预交金为入院时主诊断病种的预交金,对于住院期间因病情发展导致病种发生变化或出现并发症时,实际预交金金额可能会因患者的具体病情、治疗方案等因素分阶段补收新发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。
(二)住院预交金仅为患者预付的医疗费用,实际费用以出院结算为准,多退少补。
(三)对于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患者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,按自费患者收取住院预交金。
(四)后续我院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相关内容。
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!
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
2025年6月30日
急诊:0771-2188120
门诊部:0771-2188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