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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院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4-03作者: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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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类、精神治疗类、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》(桂医保发〔2025〕50号)、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神经系统类、眼科类、妇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》(桂医保发〔2025〕46号)及《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(2024年版)》(桂医保发〔2024〕49号)的文件精神,美容类、眼科类、妇科类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,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价格。我院基于医疗服务成本、医疗风险程度等因素对“减张美容缝合费”“角膜基质透镜取出费”等项目进行定价,现将项目价格进行公示,项目内容详见公示表。


附件:1.广西壮族自治区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.xlsx

2.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神经系统类、眼科类、妇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(桂医保发〔2025〕46号).pdf

3.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类、精神治疗类、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(桂医保发〔2025〕50号).pdf

4.《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(2024年版)》(桂医保发〔2024〕49号).pdf



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

2026年4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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